更新时间:2025-12-09 14:34:32
⒈ 颁布。辨,通“班”。
引《汉书·高帝纪下》:“吏以文法教训辨告,勿笞辱。”王念孙 《读书杂志·汉书一》:“辨读为班。班告,布告也。谓以文法教训,布告众民也。”